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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11 2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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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2017年3月28日工商時報,供同學參考
太景攜東陽光藥 開發C肝全口服新藥
杜蕙蓉/台北報導
太景*-KY(4157)與大陸東陽光藥(1558.HK)昨(27)日同步宣布,雙方董事會通過股權轉讓協議,東陽光將於3/31前支付美金2,000萬元予太景,而太景則以旗下C肝新藥伏拉瑞韋大中華區所有權作價取得新公司股權,透過股權移轉取得現金回收,成功把研發中新藥的智財權商業化獲取經濟收益。
太景和東陽光合作成立的「東莞東陽光太景醫藥研發有限責任公司」,已於今年一月完成設立。此次股權轉讓交易完成後,太景北京對新公司持股40%,東陽光藥對新公司持股60% 。
依據太景、東陽光藥去年十月簽屬的合作協議,雙方董事會決議,日後若伏拉瑞韋(TG-2349)合併依米他韋(DAG-181)的二期臨床試驗結果之持續病毒反應治癒率SVR12≧90%,東陽光藥再支付第二階段美金2,000萬元價款予太景。
新增加之美金2,000萬元價款,東陽光藥依照新藥開發階段里程碑的達成,分四期支付予太景,四期里程碑款分別為:1、二期臨床試驗結果持續病毒反應率SVR12≧90%,依約支付第一筆美金500萬元里程碑款。2、三期臨床試驗結果達到主要療效終點,依約支付第二筆美金500萬元里程碑款。3、遞交新藥上市申請獲得官方受理證明性文件後,依約支付第三筆美金500萬元里程碑款。4、取得新藥藥證以及批准文號後,依約支付第四筆美金500萬元里程碑款。
此外,若合併新藥的二期臨床持續病毒反應率SVR12≧90%,太景有權利選擇購回新公司最多不超過9%的股權。
評析
東陽光支付美金2,000萬元予太景,而太景則以C肝新藥伏拉瑞韋大中華區所有權作價取得新公司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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