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著名基金經理人詹姆士.歐沙那希(James P. O’shaughnessy),以1952年至1996年間44年的資料實證,發覺股價淨值比最低的50支股票,所建立的投資組合,能夠提供每年1.92%的超額報酬,換言之若指數漲幅是20%,則該投資組合的獲利將可達到21.92%,若指數跌幅是10%,則該投資組合的虧損是8.08%,無論指數處在漲或跌的趨勢下,該投資組合可打敗大盤!
根據摩根史坦利公司(Morgan Stanley)的研究,自1981至1990年,以其國際資料庫中所有的公司股票為樣本(其中八成為國外公司),依股價帳面價值比分為10等份,發現股價帳面價值比最低的10%股票,年複利報酬達23%,同期摩根史坦利資本國際全球股價指數(Morgan Stanley Capital International Global Equity Index)的報酬率為17.9%,而股價帳面價值比最高的10%股票,年複利報酬只有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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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oseph D. Piotroski在其研究中指出,若以低股價淨值比為第一層濾網來篩選股票後,在搭配其F_Score評分標準,所建立的投資組合將擁有更高的超額報酬,相關說明請參閱F_Score在台股投資上的啟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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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國外有人用的是Book to Market value,也就是PBR的倒數,簡稱為BM(=每股淨值 / 股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