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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6 17: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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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2016年1月29日工商時報,供同學參考
專利侵權案遍地烽火-一審日亞化勝 億光:對上訴程序深具信心
記者李淑惠/台北報導
日亞化與億光(2393)的侵權官司繼續纏訟,日亞化於2013年向美國東德州地方法院起訴控告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美國子公司Everlight Americas, Inc.(下合稱「億光公司」)侵害專利;該法院日前宣布判決支持日亞化主張,確認億光公司侵害日亞化學的3件專利權,日亞化在一審首戰中獲得勝利。
而億光也發出新聞稿回擊指出,日前收到法官判決,法官裁定禁制令不成立,億光對此表示肯定,對於法官支持日亞化的主張,億光表示尊重,然而訴訟程序仍在進行中,並非最終判決。億光目前對上訴程序深具信心,且全力以赴,相信最終將得到有利的判決。
日亞化取締役法知本部長芥川勝行表示,此次的判決對於日亞化學來說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特別是在日亞化學的照明及車載應用領域的競爭優勢賦予正面的影響,本案專利權的有效期間最長至2029年,對於日亞化學維持技術領先也有很大的貢獻。
日亞化學發出新聞稿表示,此訴訟起因為日亞化學於2013年9月,向美國德州東部地區法院起訴控告億光公司,並於同年11月追加起訴;日亞化學主張億光公司所侵犯之重要專利包含:US8,530,250號美國專利(下稱「250號專利」)、US7,432,589號美國專利(下稱「589號專利」)、US7,462,870號美國專利(下稱「870號專利」)。
經過2年審理期間,今年1月25日由美國東德州地方法院的Rodney Gilstrap法官作成判決(訟案號:02:13-cv-702)。判決不僅確認億光公司侵害日亞化學擁有之250號專利、589號專利及870號專利,同時亦否決億光公司對該等專利所提專利無效抗辯。
日亞化指出,250號專利的權利範圍涵蓋日亞化學於2008年所研發的一種創新LED製程,以及由該製程所製造之LED產品;目前在市面上最受歡迎,每月平均約可銷售10億個左右的日亞化學757(主要用於照明)及157(用於背光等)系列LED產品,均受250號專利保護。而億光公司之XI3030、XI3535、62-217D、62-257D及45-21S系列LED產品,則被東德州地方法院認定侵害250號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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