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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選擇權說是有必勝之法則,必勝說起來是聳動一點,但是押中獲利5倍以上並非不可能。操作選擇權大多數的投資朋友都會以買方進行交易,因為買方的短、中期風險比較低,不過獲利的勝算相對也比較低,更何況有時候看對行情也不一定賺得到錢。自從國內的選擇權交易開始到現在,我歸納出幾點供選擇權交易人做為參考,而這幾點也是我從以前到現在都沒有間斷的交易法則。
1. 選擇權交易並非全部仰賴順勢交易法則,因為要押中數倍以上的獲利,必須帶有逆勢的意味存在交易規則裡,否則等到價外權利金變成價平(或接近價平的時候)權利金已經變得很高,所以有變成摸頭與摸底的交易思考。但是買方的交易風險幾乎是權利金的總和,就算你摸頭摸底估計錯誤,也不會導致毀滅性的風險,除非你把所有的資金全都押在那一次。逆勢法則所用到的資金,必須低於總資金的10%,做好資金風險控管是很重要的第一步,明白的說,就是可能押中了會有數倍利潤,但卻不知道是哪一次。
2. 知道逆勢法則與資金控管之後,就是必須了解台股的經常性波動。股價指數在去年的大多頭行情中,出現1500以上的平均量能,造就千點大走勢,不過這個機會不常見,我們以平時來說,台股在成交量未能突破1200億的平均量能裡,上漲的幅度大多有限,漲跌幅度大約在7~800點上下,而低於900億以下的平均交易量,漲跌幅度也大約在500~400點的空間。所以觀察成交量也是選擇權交易人必須了解的方向,不過平均量能低於900億之後,漲跌速度可能減緩,因為在下跌的過程裡,殺低而不能取量,盤整可能將要出現。所以低量能只能等待量縮觸底,進行賣方做賣出勒式交易,勒住的指數空間也必須在價平位置漲跌停板的幅度之外(7%),以防突發性的崩跌。
3. 買方與賣方交易方式,都不能有太大的貪念存在,做買方交易除非你像上述的年輕客戶一樣,第一次交易就押中大獲利,可以再拿出20~30%的資金「豪賭」一次,否則在你show hand之後,難保行情會如你所預期,那後面你就直接被三振出局了。而賣方所具備的資金,還必須比買方來得大多。因為也難保你所設定的勒式損益平衡點被突破,那你處在開放性風險的同時,就必須在損益平衡點之前或者之後夾帶避險部位,所以必須要有充足的資金。如果以勒式組合單計算,10萬的資金做一組是最保守的水位,其他都可以做為避險用,那可能勒住的範圍全距在1200點上下,最佳獲利率也在10%左右。
4. 因為選擇權有時間價值的損耗,短線操作者不可交易深度價外的履約價(最好不做短線或是當沖),主要原因是指數波動的最大距離很少就在一天或兩天內出現,時間價值的遞減會使你白白浪費權利金,尤其是買進波動率較高的權利金,行情緩漲或是緩跌的時候,會明顯的賺指數賠價差。更是在波動率達到50以上時不可以勉強買進,必須等待波動率降低之後,以預計的行情進場,這樣就可能省掉許多時間價值。
在達成成交量的條件之下,可以設定60分鐘k線搭配36均線,在預期高點或是低點位置,跌破36均或突破36均時進場測試買方(突破做買權,跌破做賣權),在有點逆勢又有點順勢的交易原則下,更有良性的停損機制,不必傻傻的或眼睜睜的看著權利金歸零。這些法則若是能徹底執行,加上獲利緊抱不放的決心,賺多賠少的情況是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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