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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可扣抵稅額表(97年除權息時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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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18 01:00:4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除權除息可扣抵稅額 善加運用可節稅

 

時序進入上市、櫃公司除權息旺季;不少民眾及股市投資人其實並不明白,利用「可扣抵稅額」,也可以達到節稅的功用,如果投資人能了解上市、櫃公司的可扣抵稅額比率差異,以及自己適用的稅率,就有機會享有退稅的待遇。

 

舉例來說,林小姐若以單價新台幣30元買進 A公司10張股票,不含手續費的總成本為30萬元;假設 A公司決定配發每股 2元的現金股利,一旦林小姐參與除息,不論股票是否賣出及賣價高低,將可獲得總額 2萬元的現金股利。

 

此時,若A公司股票的可扣抵稅額比率為35%,而林小姐今年適用綜合所得稅率為 21%,在參與除息的情況下,林小姐除可獲得 2萬元的現金股利外,由於可扣抵稅額比率達35%,依稅法規定減去13%的綜合所得稅率後,剩下的22%乘以2萬元,林小姐除可領得 2萬元股利,更可獲得4400元的退稅。

反之,林小姐同樣以30元買進B公司10張股票,總成本不變,而現金股利同為每股2元,參與除息可領得的現金股利一樣是2萬元;但若B公司的可扣抵稅額比率僅3%,在減去林小姐13%的綜合所得稅率後,成為-10%,乘以2萬元後,林小姐不但無法享有退稅,還須依法繳納2000元的稅金。

上述結果一來一往,可以發現,林小姐在退稅與繳稅之間,實際進帳收入差距高達6400元,而且一種是享受退稅,另一種卻得乖乖補稅,感受更有天壤之別。

 

在「兩稅合一」制度實施後,各公司已經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依法可用來扣抵股東的綜合所得稅,而各公司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越高,股東能扣抵的綜合所得稅幅度,自然就越大;不過,依照法人的經驗,國內一般投資人對這種稅務規定及節稅方式,似乎相對陌生。

 

面對除權、除息,台灣一般投資人較關心的議題多半是「權值大小」、「股息多寡」及「能否填權」,對於可扣抵稅額,顯然不太在意。因此,可扣抵稅率或許可作為投資人買進股票或參與除權息的另一項參考指標。


一般而言,電子股因為是屬於享有租稅優惠的「科技產業」,可扣抵稅率較低,某些個股甚至低於2%,但絕大多數的傳產股及部分電子股(例如設備製造商),幾乎享受不到租稅優惠,繳交的營業稅幾乎接近 25%的上限,但可扣抵稅率卻因此大增,通常可達30%以上。

若以台灣一般上班族13%及21%的稅率計算,投資電子股,多數節稅及退稅效果並不大,而營業稅率偏高的傳產股,反倒具有節稅及退稅功效;不過,投資股票仍須著重基本面及股價趨勢,投資人也不須為了抵減稅賦,而將投資重心偏重某一族群,以免捨本逐末。

 

PS:今年我退稅六萬多,就是去年參與除權除息,利用可扣抵稅額的效果所產生的哦。

 

附件是96年主要公司的可扣抵稅額(率)表,今年要參加除權除息的人,可以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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