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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4 06: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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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2014年5月2日工商時報,供同學參考
F-金麗澄清:依照中國稅率如實繳納
【時報記者沈培華台北報導】中國休閒鞋服業者F-金麗(8429)針對商業周刊報導內容提出澄清,表示公司所得稅均如實依法繳納,且公司國稅及地稅業經中國當地會計師審計,亦並未有重大差異。
商業周刊報導,晉江市政府每年公布全市納稅大戶「經濟發展先進企業」名單、以及由納稅額排台的「申購優秀人才住房資格企業」名單,拿這些排行榜來檢驗台股的另兩檔「晉江幫」:F-金麗與F-勝悅的數字,也出現差異等。F-金麗2012年財報稅額5,259萬,納稅榜級距100~500萬,差距10倍,2011年財報稅額2,930萬,納稅榜級距500~1000萬,差距2倍。
金麗集團表示,財報稅額為依照中國當地實際稅率繳納之所得稅,2011年共繳納人民幣2,687萬元,分別為:2011年第一季人民幣360萬元、2011年第二季人民幣217萬元、2011年第三季人民幣701萬元、2011年第四季人民幣1,409萬元。
另,2012年共繳納人民幣3,284萬元,分別為:2012年第一季人民幣633萬元、2012年第二季人民幣852萬元、2012年第三季人民幣816萬元、2012年第四季人民幣983萬元。
F-金麗強調,除上述所得稅外,另加計境外公司計提中國公司之資本利得稅之合計數,均有相關企業所得稅繳納申報書及銀行匯款單佐證,可證明公司一切所得稅均如實依法繳納,且公司國稅及地稅業經中國當地會計師審計,亦並未有重大差異。
金麗並聲明,為保障全體股東權益與捍衛公司優良信譽,絕對盡最大努力與相關主管機關溝通,並積極提升公司資訊透明度以消除投資人疑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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