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之所以稱為研究,是因為未成定論。要使雜亂的成為有序的,要知道兩者或多者之間存在或不存在某些關聯就需要研究。 ; e! i# t- e' x
就結果論而言,如果未成結論就貿然去將其當作不可動搖的定理稱之為不科學。那麼未能證明其為謬誤之前就否定它也同樣不科學。fficeffice" />
( ?* g7 \$ ?/ z/ p8 T無法證實所以不踩信、無法證偽所以不否定。而介於兩者永遠都存在參考和研究的價值。
5 [' |3 K- }- J! @ \% J- `9 `7 U
5 P/ `7 j# h0 ~4 K3 O5 V) o+ X沒有必然全知和必然未知,有的只是,某些大小、某些角度、某些級別所引導出的部分答案。 $ Y" t# r4 H: g) T# d6 L. q' q
7 {; H8 H T2 N% r) `
隨機性和必然性總是在生活中混雜出現的。必然性遵循的是某件或某類的原因,導致這一原因所產生的後果。隨機性則是出現在系統和系統的相互作用之下。 ! @, @' W* c k! j* _, @
打個簡單的比方:你很注意交通安全、你的駕駛技術很好,可以減低你出交通事故的概率(在你的系統裡,你獲得了你這個系統的完善性),但是你不能保證其他意外或其他人的疏失而造成你本身的交通意外(你的系統也處於另一個更大的系統裡面,而其他的系統和你的系統交互作用,造成更另一層面的未知)。 - `" {1 J q. H. L; _7 G8 `! ?1 c& ^( n- m
, F1 F. i4 I% X! G) V5 V
人類是很脆弱的動物,所以尋求“知”,而在他們尋求認知的系統空間或系統平面上,他們是無法得到預知一切全域的確切無誤答案的。因為本身就是這個系統的一部分,所以認知無法超越這個系統本身。有的只是推演。
2 u3 s$ ~6 U& H
7 {8 v4 p& A9 ~, V5 W" w! F未知令你憂慮,仿佛不得到完全確認的答案就無法前行,這是不必要的。一個著名的理論:假如你身處一片黑暗之中,你的前行方式有兩種。等到黑暗完全散去。或者,憑著手中的光源,照亮前方一公尺的路,一公尺一公尺的前行。
; k% z4 k0 W* W# t2 }8 h, w而說到“不敢”其實是出於對黑暗中危險的恐懼。那麼不論是等待黑暗散去或者憑藉手中光源前行,都不能避免四周其他意外的發生。所以風險是等價的,只是這兩種方式就本源目的(前行)而言,都能令你達成。 ) U4 T2 o) k! t- n& ?6 ^9 k
) o0 v0 a" s' a: V6 O
你可以預期一件事的發展,但是不要憑著預期去產生你的行動。預期是一種因果上的結論。然而你有兩點無法完全確切解決的問題,一是時間的精度,二是將以什麼樣的形式發生。
# }! Y2 j& ]5 r! _7 H8 g所以預期的作用是令你產生準備、訂立計畫。而時機的成熟或形式的變化,是你所研究的事物自然而然,展現給你看的。
6 f! ~) t0 H# a" r6 J' \ 1 ]* p+ Z7 r+ [. z) R
而因果的推論產生於某種作用因素。你永遠不能得知所有作用因素的存在,那麼,請確認誤差,和起點。確認誤差是修正變化的延續性和大小的定量。起點是使你不在因素無法全然得之的情形下,邁向錯誤的方向。
& x. B5 ^" Y2 y 9 I1 ~9 s( s3 x! i+ p4 f
思考邏輯上的記錄 0 E. U& h5 ^9 y! ]0 w% B# q
有些問題是邏輯問題,他指定一個區域,在某區域內,不可能或可能。兩者什麼情況下可並存、或不可並存。超出一個邏輯區域,稱之為邏輯區域改變。則此邏輯區域內的規則不可套用到下個邏輯區域。重視的是判別區間,是與非的問題。 . p) c5 ^/ X6 ~
4 ?$ E9 z/ `' _' s) d3 e有些問題是幾率問題,統計學概念,當發生某情況,之後照過往統計和歷史經驗,何者發生的比例較大、何者較小。重視的是在某邏輯區內,隨機性中的挑選。
0 t( K- W# t5 `4 m9 z: `2 X4 w' m7 `
2 l: J5 a+ l8 t3 O' H. f/ S! n有些是必然性中策略上的優化問題。也就是戰略方向已經決定,那麼如何在戰術上回避風險、尋求安全,或者如何在同樣風險中追求效率。重視的是某邏輯區內,必然性中的戰術調整。
6 k* s' Q1 {3 k9 r9 P2 x6 g/ O8 o: k! U
& o2 G/ X& ^- s7 y6 i關於關聯性。某原因會不會和某結果有所關聯,那是邏輯問題。那麼某原因和某結果如果有關聯,則是正相關還是負相關?用資料核對:統計上,過往歷史都出現一樣的相關度關聯嗎?
& u/ u- G4 \0 V% v2 {" o7 W這要重視,如果成立,那麼可稱之為具有關聯、如果沒有則稱之為不具有關聯。
: `: R1 H9 V& r" D( ]3 v: o
) x- _6 c/ C; y( ~0 u關於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在有關聯中的情形成立下。此原因導致此結果嗎?還是各種原因的綜合導致此結果?結果的產生往往是各原因合力的結果。那麼如果往後回朔原因,這個或這些原因往往很有可能只是必要條件而不是充要條件。其造成的結果是,你可以歸納,但你不能單單憑這個推演,否則下個結果將會偏差,甚至就是錯誤。
" F' Q$ N! w6 h/ o# [9 e- V * E# P: a/ f0 K' b) |
! O6 ?6 B& \9 Y8 P d7 J
[ 本帖最後由 francious 於 2010-2-17 10:39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