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陸倩瑤/報導】 08929
期貨以保證金交易,「進場」很便宜,但盈虧以整個合約價值計算,行情波動很大時,投資人不是大贏就是大輸。
舉例:
★張君買進一口10月台指期,成交價5,900點,這口台指期價值雖高達118萬元(5900點X200元=118萬元〉,但張君只要先繳交原始保證金8.7萬元就可擁有。
★隔天台股重挫100多點,拖累10月台指期大跌200點,成為5,600點,張君當場損失4萬元(200點X200元=4萬元),8.7萬元保證金剩下4.7萬元(8.7萬元-4萬元=4.7萬元),已低於維持保證金(6.7萬元)。
★期交所會發出保證金追繳通知,張君若繼續「拗」,須補繳4萬將保證金水位補至8.7萬元,若決定認賠出場則淨損4萬元。
★如果張君做空,將手中這口10月分的台指期賣出,結局則大不同,保證金帳戶將增為12.7萬元(8.7萬元+4萬元),張君可當機立斷平倉出場,淨賺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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